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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区首份原产地预确定证书在苏州签发
      2016年1月4日,由我司协助苏州某企业办理的“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决定书” 正式由南京海关批复通过,这也是南京关区出具的首份原产地预确定决定书。
 


      为保护国内相关产业,2015年海关总署陆续发布了多份反倾销公告,企业进口反倾销涉及的商品,如不能提供相关原产地证据文件,海关将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

      苏州某企业为合理避免相关损失,委托我司处理该票原产地预确定申请业务。我司在南京海关下基层政策宣讲活动中曾认真研究过相关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后,为其做出了初步判定。同年8月,南京海关关税处原产地科正式受理此票业务。关税处急企业所急,从专业和创新的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经多次耐心沟通、指导我司和企业,并上报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后,最终在今年初下达了此份原产地预确定证书。

背景: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为规范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管理,便利合法进口,提高通关效率,南京海关在2012年第1号公告中规定“拟在南京海关关区内申报进口的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或者与进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其他当事人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向南京海关关税处申请对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原产地预确定”。


(吴江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6-01-08 14:40:35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