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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19-01-17 14:12:39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