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News新闻中心

News新闻中心

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内容

[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1号(关于扩大实施TIR公约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在我国扩大实施,海关总署决定在现有试点口岸基础上,增加吉木乃口岸、巴克图口岸、阿拉山口口岸、都拉塔口岸为我国TIR运输试点口岸。试点实施《TIR公约》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0号、2018年第42号施行。

  本公告内容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8日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19-03-12 11:19:54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