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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pdf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19-11-25 09:21:43 返回列表页